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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考自学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5年05月28日
 

关于停考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委2015年5月21日下发的《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4号)的精神,经研究,决

定停考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40125)的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小学教育等4个专业方向。

二、自2015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自2019年起,不再颁发义务教育专业的毕业证书。

三、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继续为停考的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安排课程考试;自2017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义务教育

专业原考试计划的专业课程考试(含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