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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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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考评将添加“市场管理员”

时间:2015年03月24日
 
 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市场学会批发市场发展委员会主办的“市场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将于8月15日至1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据了解,全国各商品交易市场、市场发展局、市场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均属该领域的认证考培对象。
  据中国市场学会批发市场发展委员会主任金陆成介绍,《市场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已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施行,并将该职业正式列入《中国职业分类大典》。该标准全面、系统规定了市场管理人员应该掌握和具备的知识和技能,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市场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该职业将正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考评体系。
  为了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规范的职业培训和国家认证有效提升全国商品交易市场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从而强化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中国市场学会批发市场发展委员会近日已启动“市场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定于2013年8月开始在行业系统开展“市场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试验性试点培训鉴定,本次培训将由商品交易市场领域顶级专家授课,通过正规培训并且鉴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据记者了解,市场管理员职业资格共分三个等级,该资格等级证书是应聘求职、上岗任职、晋级调薪的重要依据。经考试合格获取的该职业资格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